10月2日,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320国道日常巡逻管控时,现场查获一辆逆行及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面包车,经调查发现,该车驾驶员还存在驾驶证处于被扣留期间且交通违法记分达12分仍驾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10月2日,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320国道日常巡逻管控时,现场查获一辆逆行及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面包车,经调查发现,该车驾驶员还存在驾驶证处于被扣留期间且交通违法记分达12分仍驾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当日10时35分左右,上高交警大队墨山中队按照大队统一部署要求,加强辖区国省道沿线巡逻管控,当民警巡逻至320国道976公里900米处时,发现一辆无牌面包车正逆向行驶,遂上前盘查。
民警首先示意该车驾驶员将车辆驶往不影响其它车辆通行的安全位置,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驾驶员存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违法记分达21分仍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等四项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对面包车驾驶员司某飞作出扣留机动车、罚款750元、驾驶证记18分的合并处罚,他也将面临着重新“回炉”学习,重新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合格后才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张成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