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铜鼓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协同县文化执法大队查处两起未经著作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案件。
日前,宜春市铜鼓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协同县文化执法大队查处两起未经著作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案件。
执法人员查处侵权盗版书籍
据悉,2月中旬,铜鼓县三都镇“扫黄打非”工作站在组织日常巡查时,发现该镇某文体店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并马上向县“扫黄打非”办公室报告,县“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县文化执法大队迅速出击。执法人员现场仔细检查勘验、收集证据,发现该文体店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部分出版物。执法人员随即对《图画捉迷藏》《学堂课记笔记本》《意林》等121本出版物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经查验《查理九世》《意林》《汉字描红》等59本均为侵权盗版出版物。
在对该文体店问询调查中,得知该镇某超市也在经营出版物销售业务,执法人员当即对该超市进行了严格检查,经查,该超市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且有35本侵权盗版出版物。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2起案件的当事人分别作出处罚人民币800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出版物。(姚海南、刘曲波)